5. 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与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過500元的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工資、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驟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每月取得工資收入后,先減去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級政府規定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再減去費用扣除額1600元/月(來源于境卼搕Dr靡約巴餳Л臏﹛@f群拖愀邸 拿擰ぎㄍ逋n秬高n襯詰乃r妹吭祿箍篩郊蛹醭啀腕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5%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是: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統一由支付人負責代扣代繳,支付人是 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人。
6. 個人從單位取得住房、電腦、汽車等實物所得,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從單位取得的實物所得,如住房、電腦、汽車等,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按照購買住房、電腦、汽車的實際支出金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另外,個人參加單位組織的免費旅游以及個人認購股票等有价証券時從其雇主處取得的折扣或補貼等,也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7. 個人從非任職單位取得的獎金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非任職單位取得的獎金,除免稅的獎金外,不論其來源于何處,不屬于稅法規定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應按偶然所得或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8. 單位以勞務費名義發放的收入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有些單位除向職工正常發放工資、薪金以外,還根据職工從事本單位其他專項工作情況,以勞務費等名義發放所得。這种所得實際是職工工資、薪金的組成部分,應与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