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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6-18 來源: 作者:admin 閱讀次 【字號: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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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 (1)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試行辦法》(人職發[1994]14號); (2)《山東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試行)》。 2、評審條件: 申報員級職務資格的人員,應是中專或大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申報助理級職務資格的人員,應是中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4年以上;大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2年以上或大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3、辦理程序: (1)個人申報擬晉升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 (2)單位對申報人進行民主評議; (3)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審查申報人的評審材料、証件、証明等; (4)人事局委托各職稱系列主管部門收集、審查材料; (5)人事局委托各系列的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6)審核并公布評審結果。 4、收費標准:初級職稱評審費每人100元,主要依据山東省財政廳(2001)魯財綜函12號文件收取。 5、辦理時限:根据業務上級安排,當年度每一職稱系列在收齊評審材料后的半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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