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基層政府法制建設,充分發揮政府法制聯絡員在推進基層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近日,我市對原有的政府法制聯絡員隊伍進行了清理,并重新組建了政府法制聯絡員隊伍,明确了政府法制聯絡員的八項職責:
一是對本机關法制建設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參考;
二是負責本机關出台的規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審查審核工作;
三是負責行政訴訟、行政复議、行政賠償等行政机關公共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
四是接受鎮長、主任的委托,具体負責本机關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复議案件的應訴工作;
五是負責本机關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等具体行政行為的審查審核工作;
六是負責本机關行政案件的統計上報及分析研究工作;
七是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教育、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八是承辦上級政府和本机關交辦的法律事務和其他事項。
新組建了政府法制聯絡員隊伍共有33名,全部來自基層鎮級政府,整体素質比以往有了明顯提高。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8人,占總人數的85%;法律專業11人,占總人數的34%。新組建的政府法制聯絡員隊伍將由市政府法制辦組織集中培訓后上崗。